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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余市监处罚〔2021〕8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15
    决定机关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