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余市监处罚〔2021〕89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9-15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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