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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筑白烟处[2017]第0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陆万伍仟玖佰元整(¥65900.00)处以百分之十(10%)的罚款计:陆仟伍佰玖拾元整(¥659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16
    决定机关 贵阳市白云区烟草专卖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