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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盂环罚字[2019]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1、乳化液、齿轮油等危废空桶乱堆乱放,堆存场地未硬化,地面油渍污染;2、地面煤粉尘积尘严重,扬尘污染较重,煤炭皮带输送走廊未封闭。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4
    决定机关 阳泉市盂县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