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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嘉运政罚〔2021〕31J25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6月2日9时30分,海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与大型路交叉口北50米巡查时,发现赵准驾驶车号为浙F3336(学)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正在该路段行驶。经检查相关证件,副驾驶员位置人员为随车教练员范德龙,车辆所有人为海宁市大唐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据赵准陈述其正在范德龙指导下进行驾驶培训相关学习。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1
    决定机关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