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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海公(硖)行罚决字[2019]5339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海宁市大唐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08月13日,海宁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海宁市大唐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存在未根据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未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未安装必要的监控设施等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的情况,导致单位存在治安隐患,被本局责令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海宁市大唐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12
    决定机关 浙江省海宁市公安局硖石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