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苍公(消)行罚决字〔2018〕151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温州康尔微晶玻璃有限公司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位于苍南县龙港镇彩虹大道(城东工业园区)的温州康尔微晶玻璃有限公司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决定给予温州康尔微晶玻璃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苍南农村合作银行。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苍南县公安消防局 2018年10月29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0-29 |
决定机关 | 苍南县县公安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