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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市场监管宝方工处〔2017〕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超出法定期限无经营活动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2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11
    决定机关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隋志永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