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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耒综执〔2020〕罚字18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价格类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人民币4662元;并处以违法所得四倍的罚款人民币18648元;罚没款金额合计:23310元。原交费者要求退还多收价款时,由当事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2
    决定机关 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