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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西)食药监食流罚〔2019〕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20
    决定机关 南宁市西乡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聂建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