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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普处字(2019)第072017002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4.784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19
    决定机关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