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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蓝市监案处字〔2020〕1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500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0
    决定机关 城关工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