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实创家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国祥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10****950R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111民初4530号
    案号 (2020)皖0111执511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7-09
    发布日期 2020-07-2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实创家居装饰集团合肥有限公司、实创家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连带返还原告安尚元装修款376285.3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该利息损失以376285.3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8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标准支付至本判决确定的实际付款日止);二、驳回原告安尚元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944元,公告费800元,合计7744元,由被告实创家居装饰集团合肥有限公司、实创家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