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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余环罚〔2018〕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环境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且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2-07
    决定机关 新余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刘殿晨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