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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煤安监南罚〔2018〕(2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填写煤矿领导下井交接班记录薄,抽查12月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未填写隐患内容,存在替代签名现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23
    决定机关 新疆煤炭工业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