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河市监罚〔2020〕1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960元;2.处货值金额1.5倍罚款,即10500元整。上述罚没款共计1146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17 |
决定机关 |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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