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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河市监罚〔202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960元;2.处货值金额1.5倍罚款,即10500元整。上述罚没款共计1146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17
    决定机关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