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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卫职罚〔2020〕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温卫职罚〔2020〕7号(一)处罚内容:警告(二)执行方式:自觉履行(三)执行日期:2020年9月3日(四)执行结果:(如未执行或未完全执行需说明原因)完全履行。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7
    决定机关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