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临运罚决字[2017] 第3301850217100035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谊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汽车租赁经营者违规出租十座以上客运车辆 |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7年01月17日15时20分,临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执法人员在临安市余村高速路口巡查时,发现浙A.6J257大型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杨志红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杨志红驾驶浙A.6J257大型普通客车从杭州天目山学院路口到临安市中都大酒店,当时车上共有三十五名乘客,双方协商好来回车费共计1400元,已预支500元,其余900元等行程结束后支付,驾驶员杨志红现场无法提供该车的道路运输证,该车行驶证所有人为杭州华谊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使用性质为租赁,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汽车租赁经营者违规出租十座以上客运车辆。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1-18 |
| 决定机关 | 临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
| 法定代表人 | 牛之林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