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石嘴山市盛洋炭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学宁320311********1319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632010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宁0202民初593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6)宁0202执100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5-04
    发布日期 2016-11-1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宁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石嘴山市盛洋炭素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王晓峰欠款2495603元,利息404397元,共计290万,于2016年3月22日钱付清。 二、案件受理费30358元,减半收取15179元,由被告石嘴山市盛洋炭素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