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水税简罚〔2018〕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8-03-01至2018-03-31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处以罚款5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8-29 |
决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水富县税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