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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赣市运罚【2017】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规经营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不按规定检测和维护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7-17
    决定机关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刘小鹿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