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登环罚决字〔2019〕第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采取遮盖、封闭等有效防治措施
    行政处罚内容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罚款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05
    决定机关 登封市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