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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质监罚字[2016]第170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广州从化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及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给予以下处罚:一、责令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二、责令改正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车用气瓶充装活动的行为;三、处以罚款肆万元整(4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9-21
    决定机关 广州市质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