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诸公(浬)行罚决字[2018]1477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不履行国际联网备案职责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诸暨市鹏程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自2013年上线运行后,一直未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于2018年9月10日15时许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给予诸暨市鹏程集团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9-12 |
决定机关 | 诸暨市市公安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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