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潍坊金发铝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贾磊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50938773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冀1003民初5786号
    案号 (2018)冀1003执79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4-02
    发布日期 2018-11-27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河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潍坊金发铝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廊坊市泊金化工有限公司涂料款13万元及利息(自2016年11月23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20元,减半收取1510元,由被告潍坊金发铝业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