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濮环罚责改〔2017〕第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之
    行政处罚内容 晒泥场大量含油污泥、废弃混凝剂、土状物(滤料石英砂)混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7-13
    决定机关 濮阳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