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濮环罚责改〔2017〕第1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之 |
行政处罚内容 | 晒泥场大量含油污泥、废弃混凝剂、土状物(滤料石英砂)混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7-13 |
决定机关 | 濮阳市环境保护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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