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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濮环 罚决字〔2016〕第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五条
    行政处罚内容 92-C35井场内有多处落地油等危险废物散落地面,已对土壤造成污染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24
    决定机关 濮阳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