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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大环罚字〔2018〕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调查核实,大理论坛苍山国际度假村青溪碧潭项目施工场地开挖面积为10000m2,开挖的土方未采取围挡、覆盖等防止扬尘污染措施。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对青溪碧潭项目施工场地内裸露土方、砂土等物料采取围挡及覆盖措施。2、处以人民币捌万元(¥80,00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04
    决定机关 大理州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