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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税稽罚[2021]22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卓茂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2018年3月你单位销售车架号码为WP0AF2A97GS192396的小轿车给叶X,该车辆销售金额2905982.91元,税额494017.09元,价税合计3400000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上述违法事实少缴消费税290598.2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0341.88元。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拟对少缴的消费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处60%的罚款186564.10元。处罚决定:对少缴的消费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处60%的罚款186564.1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2
    决定机关 杭州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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