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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嵩城管罚(2020)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和营业执照的
    行政处罚内容 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7
    决定机关 嵩明县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