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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雁市监处字[201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5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30
    决定机关 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齐维臣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