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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连灌)文罚字〔2019〕第F-000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0
    决定机关 连云港市灌云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