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城铁在融(武汉)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20103MA****PH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702民初12437号
    案号 (2021)豫1702执611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11-09
    发布日期 2021-12-0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城铁在融(武汉)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于判 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尚欠原告张红借款1783498.89 元及利 息(从2021 年2 月14 日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 12%计付)。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851 元,保全费5000 元,由被告城铁在融 (武汉)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