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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灞市监工罚字〔2019〕第0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3
    决定机关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灞桥分局
    法定代表人 西安市灞桥区远江书屋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