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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樊城市监处字〔2020〕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无骨凤爪”,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1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17
    决定机关 襄阳市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