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长市监处〔2020〕7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责令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2、罚款叁万元整(¥30000.00),上缴国库。以上建议妥否?请领导审批。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6
    决定机关 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晏拯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