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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承处〔2021〕130826210009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5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13
    决定机关 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