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金瑞康蔬菜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344060757****908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607民初1285号
    案号 (2019)粤0607执287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7-19
    发布日期 2019-10-1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金瑞康蔬菜专业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向原告陆丽婉支付补助金及保证金共计50000元,并支付该款从2019年3月6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率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即1162元,由原告陆丽婉负担588元,被告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金瑞康蔬菜专业合作社负担574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