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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朝市监罚字〔2021〕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5
    决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