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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大象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3020072****790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清仲字第1212号
    案号 (2019)粤1973执734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清远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5-28
    发布日期 2019-11-2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59753728.12 元; 二、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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