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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渝璧山市监处字(2021)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3
    决定机关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胡员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