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徐人防决字[2020]第0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到人防主管部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及人防组织验收手续.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限180日内进行整改办理报验手续;3、并处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20 |
决定机关 | 徐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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