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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徐人防决字[2020]第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到人防主管部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及人防组织验收手续.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限180日内进行整改办理报验手续;3、并处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0
    决定机关 徐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