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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运政罚〔2021〕05247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3月11日15时0分,嵊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527规划段17K处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DH2059/浙DD016挂牵引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叶强江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浙DD016挂车辆类型为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现在该车加装厢体,厢体长8700mm,宽2500mm,高度为1600mm。嵊州市顺运工程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浙DD016挂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违反《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九条,其行为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处罚单位)。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0
    决定机关 嵊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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