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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宜农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22062334****575E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吉0623民初66号
    案号 (2019)吉0623执恢7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6-14
    发布日期 2019-12-03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吉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宜农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王民连带给付武振瑜、于春波、李路民等41人人工费217055元、误工费22万元,合计437055元。履行方式: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宜农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王民于2017年4月30日前给付武振瑜、于春波、李路民等41人5万元,余款387055元于2017年5月20日前付清。 二、如逾期未付,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宜农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王民以未付清部分为基数,自2017年5月2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306.27元(已缓交),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宜农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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