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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信阳市鸿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刁贤平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0726774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豫1503民初4500号
    案号 (2017)豫1503执80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2-21
    发布日期 2017-03-14
    已履行
    未履行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支付原告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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