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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石处〔2021〕130131210000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对其购销人员进行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5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5
    决定机关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