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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环罚字﹝2019﹞0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我局于2019年5月29日对你公司涉嫌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2019年5月29日我局对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兴盛路北侧空地固体废物倾倒点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现场有小柴胡颗粒、阿莫西林颗粒等药品包装袋你公司负责人在现场对药品包装袋进行了确认该药品包装袋为你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有《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检查(勘查)笔录》、《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为证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01
    决定机关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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