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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大市监处字〔2019〕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禁止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医疗服务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二、罚款0.5万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21
    决定机关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志刚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