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泰高新市监案字〔2019〕2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不合格医疗器械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胶体金免疫分析仪(型号规格:Hytriage-202,批号H201710E6817、H201710H6949)2台;2、罚款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5-10 |
决定机关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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