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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泰高新市监案字〔2019〕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合格医疗器械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胶体金免疫分析仪(型号规格:Hytriage-202,批号H201710E6817、H201710H6949)2台;2、罚款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10
    决定机关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