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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13102262017000005300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2016年4月份增值税未申报,这一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09
    决定机关 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第五税务所
    法定代表人 罗明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