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川 工商 阿壤处 字〔2019〕 0012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2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和没收虚假宣传焕拉染发液(型号:五谷禅洗(炫出彩)、规格:500ml)1盒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25
    决定机关 壤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三郎初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